提到职业资格证书,大家应该都知道,有人问广州如何国家职业鉴定补贴,还有朋友想问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到底怎么回事呢?实际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呢,今天给大家说说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建立依据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
《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都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
与学历文凭证书不同,职业资格证书与某一职业能力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
我国技术性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 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以及"技师"、"高级技师"五种,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1、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服务(•加强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政策•调整和增补职业分类•加快职业标准制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2、加强工作力度、拓展覆盖范围(在社会鉴定的同时向企业职工、职校毕(结)业生、乡镇、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高等院校毕业发展)
3、加强基础管理、确保鉴定质量(•加强基础工作“一条龙服务”•扩大国家题库覆盖范围•加强鉴定统计工作•引进高新技术,提高技术质量)
4、整体推动、协调发展(•与就业制度改革相衔接•与职业培训的改革与发展相衔接•与企业企业劳动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相衔接)
中国技能实训指导联盟实训指导教师培训,培训双师型、教练型师资队伍。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建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何重要意义
建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何重要意义:
(1)为技能人才培养开辟了广泛道路,克服教育培训工作中脱离生产、脱离实际的偏向,解决技术技能型人才短缺等问题;
(2)促进劳动力市场建设发展,逐步形成劳动者自主择业,企事业单位择优录用,市场自行调节劳动力资源流向的劳动力市场机制;
(3)加强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使政府能够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力供求变化来调整劳动力和后备劳动力的结构,有效地实施宏观调控;
(4)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益,通过培训、鉴定,提高全体职工的素质,从而增强企业在市场的竞争能力;
(5)提高劳动者的能力和地位,通过一定的政策引导,使劳动者注重学习和培训,注重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在全社会建立崇尚职业技能的社会新风尚,也培养劳动者热爱职业劳动的敬业精神和主人翁意识;
(6)促进职业安全和保护工作。劳动法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第八章第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
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有何区别?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与学历文凭不同,学历文凭主要反映学生学习的经历,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职业资格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工作能力水平。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与其他证书的区别?
目前国内的各种证书五花八门,各行业部门以及企业发放的证书更是不计其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这些证书最大的区别在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的形式,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以政府的力量来推行,由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宝鸡行政区域内是由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来组织实施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国家证书,而其他证书则不具备上述特点。
*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何意义?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它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就业准入制度是什么?
就业准入制度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只在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职业)工作,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上岗的制度。对技术工作(职业)从业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其根本目的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实现高质量就业和稳定就业。
《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七款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规定情况进行监察;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对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询问通知书或者限期整改指令书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哪些职业(工种)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营销师(推销员)、职业指导人员、秘书、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餐厅服务、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保育员、茶艺师、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料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食品仪表装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食品仪表修理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管工、贵金属装饰工、电气设备安装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防腐蚀工、动物疫病防治员、运动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数据库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图形图像处理、专业排版、因特网应用、计算机中文速记、PC机调试维修、会计软件应用、PC局域网应用、应用程序设计编制、多媒体软件制作等。
*职业资格证书分几个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等级。
*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
《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对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合格者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哪些人必须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国家规定的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人员,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属于技术工种(专业)的毕(结)业生,学徒培训期满的学徒工,晋升职业资格等级的人员。
*考生如何获取职业技能鉴定的信息?
(1)在校学生可以通过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了解有关鉴定信息;
(2)企业在职职工可以通过企业人事劳资部门了解有关鉴定信息;
(3)社会人员可以通过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鉴定机构查询职业技能鉴定信息;
(4)各类需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以通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http://snbj.osta.org.cn查询有关信息。
*如何申请参加通用职业(工种)技能鉴定?
申报:申请参加通用工种(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美容师、美发师、按摩师、车工、钳工、焊工等)技能鉴定人员,可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也可是以授权其管辖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接受报名。
申请人报名时除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外,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培训毕(结)业证书;
3、原《职业资格证书》;
4、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5、红色背景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
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还必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
培训: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人员须经过鉴定前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连续从事对应职业达到一定年限,已经掌握相应职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的也可以直接申请鉴定。
鉴定:由鉴定中心制发准考证,考生接规定时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项均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证书核发:经鉴定(考核)合格者,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打印并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个人如何申报参加技能鉴定?
1、申报者依据个人资格条件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办理参加相应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手续。参加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新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的个人可直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授权考试站办理报名手续。
2、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申报者资格初审后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复审,审查合格者发给职业技能鉴定准考证。
3、申报者凭《职业技能鉴定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
4、各鉴定机构按规定程序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合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有关手续,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验印核发,鉴定机构将职业资格证书发给鉴定合格人员。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申报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要培训,要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培训鉴定机构参加培训。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时要准备好照片、身份证以及证明自己资历的材料,参加正规培训的须有培训机构证明,工作年限须有本人所在单位证明,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所(站)颁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省鉴定中心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自2005年1月1日起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网上查询,凡查询不到的证书一律为无效证书,2005年以前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也将陆续开通。
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哪些政策,法律依据
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1994年7月,《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再次提出在全社会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1994年7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9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1996年5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8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为了确保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2004年10月通过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
职业资格证书名词解释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至此,2016年共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22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已取消70%以上。
中文名
职业资格证书
职 业
单位招聘
必 备
主要依据
技 能
对外劳务合作
任 职
职业劳动活动
法 律
《劳动法》、《职业教育法》
职业资格证书的规定制度
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
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手续。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汽车维修工证书样本
国家汽车维修工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和OSTA证书有什么区别?
两者是一个,一个是汉语,另一个是英文缩写。
OSTA是Occupational Skill Testing Authority的英文缩写,即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OSTA是我国劳动就业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机构。中心专门设置国外职业证书引进协调办公室专门负责外国先进职业证书方面的协调、管理工作.
OSTA证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该中心专门设置国外职业证书引进协调办公室专门负责外国先进职业证书方面的协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