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看守所,大家应该都熟悉,有人问在看守所一般怎么提审,当然了,还有朋友想问在看守所呆10天意味着什么,这到底是咋回事?实际上进看守所一般多久提审呢,下边小编就来告知大家看守所提审生不如死,一起来看看吧。
看守所提审生不如死
一、出示提审证明就可以对犯人进行提审。提审次数、时间不固定,看案情需要;逮捕期后提审还是由公安局办案人员或检察院人员负责,法院负责案件审判。
二、注意事项: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3、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4、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5、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1、讯问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讯问过程录音或者录像的,应当对每一次讯问全程不间断进行,保持完整性。不得选择性地录制,不得剪接、删改。
2、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人民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看守所提审程序如下
办案人员必须凭有效工作证件及相关凭证提讯、提审或者提解。每提讯、提审、提解一名在押人员,提讯、提审、提解人员不得少于2人。提讯、提审、提解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查验凭证
(一) 办案机关凭加盖提讯专用章并注明法定羁押期限的《提讯、提解证》和有效工作证件提讯、提审、提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 人民检察院提讯审查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凭《提讯、提解证》、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复印件)和有效工作证件提讯。提讯应当自提请批准逮捕之日起7日内进行。超过该有效期限的,看守所不予提讯。
(三) 死刑案件二审开庭,人民检察院因出庭支持公诉需要提讯原审被告人的,凭《提讯、提解证》、第二审人民法院阅卷通知书和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有效工作证件进行。
(四) 办案机关因办案需要向罪犯了解有关情况的,凭办案机关公函和办案人员有效工作证件,并经看守所领导批准后提讯。
(五) 办案机关因侦查工作需要提解在押人员出所辨认、起赃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的报告,批示中必须明确标注"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起赃"这一法定原因,同时凭加盖提讯专用章的《提讯、提解证》提解出所。在押人员被提解出所期间,由提解的办案机关负责其安全和健康。
(六) 提讯时需要翻译人员、未成年人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及其他专业人员在场的,办案机关应当出具书面证明。
违反上述规定或者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提审、提解。
二、填写《提讯、提审、提解登记》
三、收证提人
(一) 暂时留存办案机关《提讯、提解证》或者其他提讯、提审、提解凭证。
(二) 为在押人员加戴械具后将其提押至讯问室或者交给提解人员。
(三) 提讯、提审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对提讯、提审人员在提讯、提审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看守所应当制止,必要时可以中止提讯、提审。
(四) 对提解出所的在押人员,看守所应当对其进行询问和体表检查,并书面记录,由看守所民警、医生、办案人员和在押人员四方签字确认。
(五) 看守所安排提讯,不得影响被讯问人的正常休息以及就餐、疾病治疗等。
四、收人退证
(一) 安全和健康、体表检查
提讯、提审或者提解结束后,看守所应当对在押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其中对提解出所送返看守所的,看守所还应当进行体表检查。检查情况应当作好书面记录。
1.经检查无异常的,由看守所民警、办案人员和在押人员签字确认后,看守所民警将在押人员押回原监室;
2.发现在押人员携带违禁物品的,予以没收;
3.发现在押人员体表和健康有异常的,看守所应当要求办案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并立即书面报告主管公安机关、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对有生命危险的,拒绝收押。
(二) 收押在押人员后,在《提讯、提审、提解登记》表上注明还押时间。
(三) 将提讯、提审、提解凭证退还办案人员。
(1).把犯人从关押处提出来审问。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禀帖赘说》:“在宪台提审,不过以安靖地方。” 张书绅 《正气歌》:“ 志新 被捕后,看守所、法院进行了多次提审。”
(2).上级法院依法将下级法院受理的或作了错误判决的案件提归自己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接受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再抗诉后,直接调取原审案卷和材料,并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
当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采取两个措施:一是指定再审,即指令下级法院重新审理;二是提审,即上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亲自派出法官审理案件。虽然“提审”这一做法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中大多采取的是“指定再审”,而“提审”的方式极少使用。
参考资料:潜江市公安局-办案单位提讯、提审、提解工作规范
看守所提审的程序
办案人员必须凭有效工作证件及相关凭证提讯、提审或者提解。每提讯、提审、提解一名在押人员,提讯、提审、提解人员不得少于2人。提讯、提审、提解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查验凭证
1、办案机关凭加盖提讯专用章并注明法定羁押期限的《提讯、提解证》和有效工作证件提讯、提审、提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人民检察院提讯审查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凭《提讯、提解证》、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复印件)和有效工作证件提讯。提讯应当自提请批准逮捕之日起7日内进行。超过该有效期限的,看守所不予提讯。
3、死刑案件二审开庭,人民检察院因出庭支持公诉需要提讯原审被告人的,凭《提讯、提解证》、第二审人民法院阅卷通知书和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有效工作证件进行。
4、 办案机关因办案需要向罪犯了解有关情况的,凭办案机关公函和办案人员有效工作证件,并经看守所领导批准后提讯。
5、办案机关因侦查工作需要提解在押人员出所辨认、起赃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的报告,批示中必须明确标注"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起赃"这一法定原因,同时凭加盖提讯专用章的《提讯、提解证》提解出所。
在押人员被提解出所期间,由提解的办案机关负责其安全和健康。
6、提讯时需要翻译人员、未成年人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及其他专业人员在场的,办案机关应当出具书面证明。
违反上述规定或者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提审、提解。
二、填写《提讯、提审、提解登记》
三、收证提人
1、 暂时留存办案机关《提讯、提解证》或者其他提讯、提审、提解凭证。
2、为在押人员加戴械具后将其提押至讯问室或者交给提解人员。
3、提讯、提审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对提讯、提审人员在提讯、提审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看守所应当制止,必要时可以中止提讯、提审。
4、 对提解出所的在押人员,看守所应当对其进行询问和体表检查,并书面记录,由看守所民警、医生、办案人员和在押人员四方签字确认。
5、 看守所安排提讯,不得影响被讯问人的正常休息以及就餐、疾病治疗等。
四、收人退证
1、安全和健康、体表检查
提讯、提审或者提解结束后,看守所应当对在押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其中对提解出所送返看守所的,看守所还应当进行体表检查。检查情况应当作好书面记录。
经检查无异常的,由看守所民警、办案人员和在押人员签字确认后,看守所民警将在押人员押回原监室;发现在押人员携带违禁物品的,予以没收;
发现在押人员体表和健康有异常的,看守所应当要求办案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并立即书面报告主管公安机关、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对有生命危险的,拒绝收押。
2、收押在押人员后,在《提讯、提审、提解登记》表上注明还押时间。
3、将提讯、提审、提解凭证退还办案人员。
看守所办理出所的程序:
一、出所凭证
1、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包括变更强制措施、拘留逮捕后转劳动教养处理、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或者决定不起诉、人民法院判处无罪、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管制、缓刑等,凭办案机关签发的《释放通知书》办理出所手续,发给被羁押人员《释放证明书》。
2、收押后需要异地羁押的,凭两地看守所共同上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的异地羁押通知书办理出所手续。
3、案件改变管辖或者因其他办案需要转外地羁押的在押人员出所,分别凭办案机关的案件改变管辖通知、决定或者公函,以及办案人员的有效工作证件办理出所手续。
4、因追捕、押解等原因临时寄押以及本地抓获的外地网上在逃人员出所的,应当凭收押回执以及办案人员的有效工作证件,办理出所手续。
5、留所服刑罪犯服刑期满的,凭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办理出所手续,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
6、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上的)的,凭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办理出所手续,交付监狱执行刑罚。
7、留所服刑罪犯被假释的,凭人民法院决定假释的《刑事裁定书》办理出所手续,发给《假释证明书》。
8、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凭批准机关《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办理出所手续,发给《暂予监外执行通知书》。
9、留所服刑罪犯解回再审的,凭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和办案人员的有效工作证件,办理出所手续。
对法定出所的,看守所应当在《收押登记》或者其他相关法律文书中“备注”栏注明。
二、出所程序
1、核对身份
认真核对出所人员姓名、性别、年龄、照片、基本案情等信息,留所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的还应核对刑满释放日期,防止错放同名同姓人员。
2、出所登记
将出所人员出所原因、出所时间及去向等及时登记。
3、出所检查
对出所人员的人身和携带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为其他在押人员捎带书信或者物品的,一律扣留;发现帮助其他在押人员串供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上报,依法处理。女性出所人员出所时,应当由女性民警进行人身检查。
4、办理财物交接手续
当面核对清点代为保管的财物,如数交还出所人员,并让其在《财物保管登记表》(存根)、《接收财物登记》(存根)上签字或者捺印,收回其保留的《财物保管登记表》、《接收财物登记》和其他收据。
对投送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转劳动教养人员以及转外地处理的人员,其财物应当由本人核对签字后交押解人员代为保管。
5、办理档案材料移交手续
对收押后异地羁押的,以及案件改变管辖或者因其他办案需要转外地羁押的,交接时应当向新的办案机关移交拘留证(副页)、逮捕证(副页)以及换押法律文书原件,备复印件归档;同时将在押人员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的表现鉴定和档案材料,交押解人员转交接收机关。
对投入监狱、劳教场所执行刑罚、劳动教养或者转送外地处理的人员,看守所应当将其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的表现鉴定和档案材料,交押解人员转交接收机关。
6、留所服刑罪犯出所的特殊程序
罪犯服刑期届满前30日内,看守所应当制作《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说明罪犯在看守所的认罪服法情况、改造表现、刑满释放时间、技术特长、择业意向以及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建议等,通知罪犯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释放罪犯时,看守所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到。
留所服刑罪犯刑满释放时患有重病的,看守所应当通知其家属接回。
对刑满释放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派人将其接回。
对被假释罪犯,看守所应当自罪犯被假释之日起3日内,将人民法院判决书、假释裁定书复印件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刑期届满的,看守所应当在其刑期届满前10日内,通知其按期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对外国籍罪犯被判处附加驱逐出境的,看守所应当在罪犯服刑期届满前10日内,制作《外国籍罪犯附加驱逐出境通知书》,通知所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在看守所会被提审几次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提审次数,根据公安掌握的情况和被告人的供述是否印证。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实践中,有时公安掌握的少,嫌疑犯一股劲地交代,公安局就越审越有劲。公安掌握了很多证据,可被告人却拒不如实交代,那就反复提审,说清为止。关键是相互印证才能顺利结案。 《公安部预审工作规则》预审工作的任务是:揭发与证实被告人的全部犯罪事实,追查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弄清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判明犯罪性质;注意检验核实侦察所获的罪证材料是否确凿,弥补和纠正侦察工作的疏忽和错误,以达到不放纵敌人,不冤枉好人的目的。结束预审的案件,必须具备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的条件。
在看守所呆了10多天了,为什么没有被提审过……???
侦查员正在搜集证据。
在看守所一月提审几次
看守所每个月提审的次数不确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提讯人员讯问人犯完毕,应当立即将人犯交给值班看守人员收押,并收回提讯证或者提票。
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犯,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人犯,递次移送交接,均应办理换押手续,书面通知看守所。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五条规定,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 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看守所提审审什么意思
你好,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到看守所讯问被告人或者嫌疑人案情,需要带到提讯室讯问,所以叫提审。
进看守所一般多久提审
被关进看守所后,会经历多次提审。
按照《刑诉法》规定,刑事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审讯。
也就是说,如果拘留后,在没有送看守所之前已经审讯,那么,下一次审讯就没有准确时间了,但是,在逮捕之前应该会有一次审讯。如果关进看守所之前没有审讯,那么,自刑拘始计算,二十四小时内会提审。
《刑诉法》规定: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看守所一般提审几次
没有规定、也没有定律。
“提审”,这种行为具有很强的随机性。凡是需要核实案情、核对口供、补充侦查、补充细节的情况下,都有可能提审。
进看守所被提审后下一步是干什么
提神要看是侦查部门提的还是公诉部门提的,侦查部门提就处于侦查阶段,下一步要移送审查起诉。如果是公诉部门提的,下一步就到法院审判阶段。也可能是侦查监督部门提审,决定是否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