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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 鸡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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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4-07 05:28:05

导读:讲到生育保险,大多数人都知道,有朋友问北京市生育津贴如何查询,另外,还有人想问苏州市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这到底怎么回事呢?实际上深圳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钱呢,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欢迎大家一起来阅读!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符合北京社保局规定生育险报销的条件的职工按以下流程办理报销生育险报销:

1、职工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用由单位或个人垫付的,须由医疗费用发生时职工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社保经(代)办机构将审核后的医疗费用支付给医疗费用发生时职工所在的单位,单位收到社保经(代)办机构支付的医疗费后应及时支付给参保人员。

2、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办理手续时企业提交职工《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等。

其中北京户籍还需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来人口还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生育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及地方生育政策,简单而言就是计划内生育。

2、按照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并符合下来条件之一:

(1)自12年1月1日起,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

(2)自12年1月1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3)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携带的资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北京户籍);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外来人口);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

4、女职工的引、流产证明;

5、医学诊断证明书;

6、《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

生育保险报销都需要哪些材料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和范围如下:

1、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2、范围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在武汉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参保人员需要进行生育分娩、流(引)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时,需提前到单位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登记备案,后到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就诊,医疗终结后直接按生育保险政策减免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申报是有时限的,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携申报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

费用领取

(1)拨付社保卡金融账户的,生育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现金,初始密码为888888。

(2)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由用人单位领取,单位提供收款收据(盖财务章)、账户信息、联系电话,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领款手续。自单位提交收款收据起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帐。

深圳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报销流程:

准备材料: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 、 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结婚证、失业登记证明、参保人未就业配偶身份证。

网上办理流程

  1. 登录

    参保人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网址:https://e.szsi.gov.cn/siservice/;

2.申请并打印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后并打印申请表,准备材料,向就近的社保分局(区)或管理站(街道)窗口提出申请;

3.受理(1个工作日)

(1)资料齐全,直接受理。

(2)资料不齐,通知补齐材料。

4.决定。(5个工作日)

作出报销或不予报销的决定;

5.审核(5个工作日)

审核岗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报销情况作出初步决定;

6.复核

复核岗工作人员对初步报销决定进行复核;

7.证件制作与送到

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准备材料,向就近的社保分局(区)或管理站(街道)窗口提出申请。

  2. 受理(1个工作日)

    (1)资料齐全,直接受理。

    (2)资料不齐,通知补齐材料。

3.决定。(5个工作日)

作出报销或不予报销的决定;

4.审核(5个工作日)

审核岗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报销情况作出初步决定;

5.复核

复核岗工作人员对初步报销决定进行复核;

6.证件制作与送到

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图

资料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及基金管理局

上海市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上海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3.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

4.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必选)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必选)

6.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7.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8.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9.已领榷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必选)

10.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深圳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要什么资料?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青岛的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一、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二、生育保险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一、生育保险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二、生育保险额度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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